关于印发江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6-16

    来源:江门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江门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高中:

    现将《江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黄海蓉,电话:3503929。)

    江门市2023年高中招生计划

    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我市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制定江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一.基本原则

    (1)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高中阶段根据入学意愿、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身体状况择优录取。

    (二)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由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范围

    (1)市直、蓬江区、江海区普通高级中学主要在蓬江区、江海区招生;新会区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新会区招生。县级公办普通高中应当在本县范围内招生。对于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申请,统筹安排全市学位资源,合理安排高中招生计划。

    (二)各优质普通高中应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含民办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取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方式。原则上不得有“限制性”分数线。

    (三)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应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

    (四)除经省教育厅同意可以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外,其他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五)除经省教育厅同意可以开展跨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外,其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跨市招生。

    附:1。江门市2023年普通高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2 .江门市2023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年级招生计划。

    附件下载:

    附件1江门市2023年普通高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文件

    附件2江门市2023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年级招生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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