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卫生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8-12

    珠海市卫生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珠海市卫生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与珠海市及广东省的相关教育政策保持一致,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报考资格

    居住证要求: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持有珠海市有效的居住证,并满足一定的居住年限(如连续满3年)。

    社保或就业证明:父母一方需在珠海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如连续缴纳一定年限)。

    学籍要求:随迁子女需在珠海市初中学校就读并具有连续3年学籍(应届毕业生),或符合珠海市中考报名条件。

    2. 招生计划

    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共享招生计划,但可能受名额限制(具体比例以当年政策为准)。

    部分专业(如护理、助产等)可能对招生对象有特殊要求,需结合中考成绩和面试表现。

    3. 录取标准

    参加珠海市中考,按统一分数线录取,部分专业可能设定更高分数线。

    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学生可能优先,但随迁子女可通过成绩竞争入学。

    4. 所需材料

    父母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个体户)。

    学生学籍证明、中考成绩单等。

    5. 其他政策

    学费:随迁子女与本地生学费标准一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减免政策。

    升学与就业:毕业后可参加广东省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如“3+证书”考试),或由学校推荐就业。

    注意事项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直接联系珠海市卫生学校招生办(0756-8533128)或访问珠海市教育局官网获取最新文件。

    提前准备材料,确保居住证、社保等时间节点符合要求。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提供更具体的信息(如学生当前年级、户籍情况等)以便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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