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8-12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作为一所市属公办中职学校,其随迁子女招生政策主要依据广东省和东莞市的流动人口教育政策执行。以下是2023-2024学年适用的相关政策要点,供参考:
一、基本条件
随迁子女(非东莞户籍)申请入学需同时满足:
居住证明:父母一方持有东莞有效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社保要求:父母在东莞累计缴纳社保满1年(至申请时止)
学籍要求: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初中毕业证明)
二、招生比例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规定:
公办中职学校随迁子女招生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30%
具体名额由市教育局每年统筹分配
三、录取规则
积分入学:纳入全市积分制入学体系,按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职业技能等指标计分
分数优先:同批次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补录机制:未完成计划时,可适当降低分数要求补录
四、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
父母及学生户口本复印件
东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参保证明(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打印)
初中毕业证或应届生证明
在莞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五、特殊政策
企业人才子女:纳入"倍增计划"的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可优先录取
技能特长生:获得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奖项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注意事项
每年3-4月发布当年具体招生简章,需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
2024年起实行新的社保计算方式(累计年限改为连续缴纳)
随迁子女与户籍生同等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建议直接咨询学校招生办(0769-22662333)或访问东莞市教育局官网获取最新政策文件。政策可能存在年度调整,请以入学当年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