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8-12

    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与珠海市教育部门的整体规定及广东省的相关政策保持一致。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一、基本条件

    身份要求

    随迁子女指非珠海市户籍,但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珠海市合法居住、就业的适龄学生。

    年龄与学段

    通常招收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学生(具体年级以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二、报名材料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材料

    珠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在珠海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记录(部分年份要求可能放宽)。

    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学生材料

    户口簿、出生证明(若与父母不同户需提供关系证明)。

    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体育特长相关证明材料(如比赛获奖证书、教练推荐信等,针对体校特色要求)。

    三、招生流程

    报名时间

    每年4-6月(关注珠海市教育局或体校官网公告)。

    体育专项测试

    通过初审的学生需参加体能、技能测试(项目根据报考专业而定)。

    录取原则

    综合体育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部分年份要求提供小学毕业考或模拟考成绩)及材料审核结果择优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学位安排

    体校学位有限,优先录取体育成绩突出者,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线。

    费用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但可能收取训练装备、参赛等费用;高中阶段按中职学校标准收费。

    学籍管理

    录取后学籍转入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享受与本地生同等待遇。

    五、咨询方式

    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办:0756-XXX XXXX(建议电话确认最新政策)。

    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最新招生细则及补充通知。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尤其是社保年限、居住证时限等要求,务必以当年发布的《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或体校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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