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实验技工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7-29

    佛山市实验技工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佛山市实验技工学校针对随迁子女(非本地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佛山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般性政策要点,供参考:

    1. 招生对象

    随迁子女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佛山市持有有效居住证(或户籍未迁入但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

    学生本人已完成初中阶段教育(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

    2. 报名材料

    需提供的常见材料包括:

    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佛山市居住证(监护人及学生)。

    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

    社保或纳税证明(部分情况要求监护人提供在佛山市的社保缴费记录或营业执照等)。

    实际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3. 录取政策

    免学费政策:符合国家政策的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免学费。

    积分入学:部分情况下,非户籍生需通过佛山市积分制入学政策申请学位(具体积分标准以当年政策为准)。

    自主招生:技工学校通常有自主招生名额,可通过校内考试或面试录取。

    4. 注意事项

    政策变动:每年招生细则可能调整,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0757-XXXXXXX)或登录佛山市人社局官网查询最新文件。

    提前准备:非户籍生建议提前半年至一年准备居住证、社保等材料,确保符合条件。

    中职资助: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约2000元)。

    5. 咨询渠道

    学校招生办:佛山市实验技工学校官网或电话咨询。

    教育局:佛山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人社局:佛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如需更精准的信息,建议提供具体年份(如2024年或2025年入学)及学生户籍情况,以便进一步核实政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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