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7-28

    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针对随迁子女(非本地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江门市的相关规定,以下为一般性政策要点(具体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

    一、基本条件

    居住证要求

    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需持有江门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在申请时处于有效状态(部分情况可能要求连续居住满一定年限)。

    社保或就业证明

    父母一方需在江门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1年以上参保记录)或工商营业执照(个体户)。

    实际居住证明

    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二、招生流程

    报名时间

    与本地生源同步,一般为每年4-6月(具体时间以学校或教育局通知为准)。

    材料提交

    户口簿、身份证(学生及父母);

    居住证及社保证明;

    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如积分入学申请表)。

    录取方式

    积分入学:部分学位可能通过积分排名录取,积分项目包括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职业技能、纳税情况等。

    直接申请:若学位充足,符合条件者可直接录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学费标准

    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执行相同收费标准,享受同等减免政策(如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

    中职升学

    完成中职学业后,可参加广东省高职高考(“3+证书”考试)或普通高考,升学政策与本地生一致。

    动态调整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提前咨询:

    学校招生办:0750-XXXXXXX(请查询最新号码);

    江门市教育局官网或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四、建议

    尽早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和居住证时间需连续;

    关注“江门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教育局官网,获取最新政策文件;

    部分紧缺专业可能优先录取,可提前联系学校了解专业名额。

    如需进一步协助,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或教育局核实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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