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7-28
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针对随迁子女(非本地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江门市的相关规定,以下为一般性政策要点(具体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
一、基本条件
居住证要求
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需持有江门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在申请时处于有效状态(部分情况可能要求连续居住满一定年限)。
社保或就业证明
父母一方需在江门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1年以上参保记录)或工商营业执照(个体户)。
实际居住证明
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二、招生流程
报名时间
与本地生源同步,一般为每年4-6月(具体时间以学校或教育局通知为准)。
材料提交
户口簿、身份证(学生及父母);
居住证及社保证明;
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如积分入学申请表)。
录取方式
积分入学:部分学位可能通过积分排名录取,积分项目包括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职业技能、纳税情况等。
直接申请:若学位充足,符合条件者可直接录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学费标准
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执行相同收费标准,享受同等减免政策(如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
中职升学
完成中职学业后,可参加广东省高职高考(“3+证书”考试)或普通高考,升学政策与本地生一致。
动态调整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提前咨询:
学校招生办:0750-XXXXXXX(请查询最新号码);
江门市教育局官网或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四、建议
尽早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和居住证时间需连续;
关注“江门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教育局官网,获取最新政策文件;
部分紧缺专业可能优先录取,可提前联系学校了解专业名额。
如需进一步协助,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或教育局核实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