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职实验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7-28

    珠海一职实验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珠海一职实验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珠海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常见政策要点(具体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

    1. 招生对象

    随迁子女:指非珠海市户籍,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珠海市工作或居住的学生。

    年龄要求: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毕业)的适龄学生。

    2. 报名条件

    居住证明:父母一方持有珠海市有效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明)。

    社保或就业证明:父母在珠海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通常1年以上),或有合法稳定的就业证明。

    学籍要求:部分情况下要求初中阶段在珠海市内有连续学籍(如申请公办学位)。

    3. 录取方式

    中考成绩:需参加珠海市中考,按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自主招生:部分专业可能通过自主考核(如面试、技能测试等)录取,具体看学校当年政策。

    4. 学费与补助

    学费标准:民办性质下,学费可能高于公办中职,具体金额需咨询学校(约几千至万元/学年)。

    补助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需满足广东省或珠海市补助条件)。

    5. 所需材料

    报名时通常需提供:

    户口簿、身份证(学生及父母);

    珠海市居住证;

    社保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父母一方);

    初中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中考成绩单。

    6. 注意事项

    政策变动:随迁子女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提前联系学校或珠海市教育局(电话:0756-2124900)确认最新要求。

    提前准备:社保、居住证等材料需提前办理,避免错过报名时间。

    建议直接访问珠海一职实验学校官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一职实验学校”获取实时招生简章,也可拨打学校招生办电话咨询(0756-或学校公开号码)。如需公办中职政策,可参考珠海市教育信息网发布的随迁子女入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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