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岭东司法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7-26

    汕头市岭东司法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汕头市岭东司法职业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汕头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一、基本条件

    身份要求

    随迁子女指非汕头市户籍,但随父母在汕头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适龄学生。

    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汕头的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一般要求连续1年以上)或合法就业证明。

    学历要求

    完成初中阶段教育(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持有初中毕业证书。

    年龄要求

    通常要求年满15周岁,符合中职学校招生年龄范围。

    二、报名材料

    随迁子女报名时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父母在汕头的《居住证》(有效期内);

    父母在汕头的社保缴费记录(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

    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实际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三、录取政策

    同等录取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中考成绩或学校自主招生标准择优录取。

    专业限制

    司法类职业学校可能对部分专业(如法律事务、警务辅助等)有政审或户籍要求,需提前咨询学校。

    四、其他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通常与汕头市中职招生同步(每年6-8月),需关注汕头市教育局或学校官网通知。

    费用政策

    学费与本地生一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免学费政策(需提供贫困证明等材料)。

    升学与就业

    随迁子女毕业后可参加高职高考(“3+证书”考试)或就业,政策与本地生相同。

    五、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办:直接联系汕头市岭东司法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754-xxxxxxx)。

    教育局官网:查看汕头市教育局发布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及中职教育入学指南》。

    线下咨询:前往学校或区教育局办事窗口获取最新政策细则。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在报名前与学校或教育局确认细节,尤其是居住证、社保年限等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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