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职部)随迁子女政策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职部)的随迁子女政策主要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及广州市针对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是关键政策内容的梳理,供参考:
一、适用对象
随迁子女指非广州市户籍,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等。
二、基本条件(参考广州市政策)
合法稳定住所
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提供在广州市的合法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合法稳定职业
父母至少一方在广州市有合法工作(需提供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
学籍要求
随迁子女须在广州市初中学校就读并具备连续3年完整初中学籍。
其他要求
可能需满足广州市中职招生对随迁子女的附加规定(如中考报名资格审核等)。
三、报名材料
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在广州市的居住证明(居住证、租赁备案等)。
社保证明或合法职业证明(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优先)。
学生学籍证明(广州市初中学校开具)。
其他学校或教育局要求的补充材料(如积分入学证明等)。
四、录取政策
平行录取: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同批次录取,部分热门专业可能依据分数或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积分入学:部分区域通过积分制分配学位,需提前申请并参加积分核定。
补充录取:若有空余学位,部分中职学校会开放补录通道。
五、注意事项
及时关注动态:每年政策可能有微调,需以广州市教育局或学校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材料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咨询: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020-38458019)或广州市教育局(020-22083645)确认细节。
六、学费与资助
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学费标准和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
国家免学费(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等特定学生)。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奖学金或企业资助项目。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并密切关注学校和教育局的招生信息,以确保顺利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