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7-23

    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关于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的随迁子女政策,主要依据广东省及清远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相关规定,以下是政策要点及申请建议:

    一、申请对象

    随迁子女指非清远市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清远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适龄学生(一般针对初中毕业生或高中阶段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父母条件(至少一方符合):

    持有清远市有效居住证;

    在清远市合法稳定就业(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

    在清远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如房产证、租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学生条件

    符合就读年龄(技工学校通常要求初中毕业及以上);

    提供原户籍地学籍证明或中考成绩。

    三、所需材料

    父母及学生户口簿、身份证;

    清远市居住证;

    合法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等);

    住所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学生学籍证明及中考成绩单(如需);

    其他学校或教育局要求的材料(如计生证明等,以当年政策为准)。

    四、办理流程

    预报名:关注学校官网或公众号,了解招生简章及随迁子女政策;

    提交材料:按学校要求递交申请材料,部分学校需线下审核;

    审核录取:学校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学位;

    注册入学:通过后办理缴费、注册等手续。

    五、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每年政策可能微调,建议在报名前咨询学校招生办(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招生电话:0763-XXXXXXX)或清远市教育局;

    积分入学:部分学校可能采用积分制(根据居住、社保、学历等累计积分),需提前了解排名规则;

    时间节点:报名通常集中在每年4-7月,避免错过申请期限。

    六、联系方式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主管部门):0763-12333(咨询电话);

    清远市教育局:0763-3361000;

    学校官网:建议通过搜索引擎查找学校最新公告。

    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或教育局获取最新政策文件,确保申请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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