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7-06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根据珠海市最新的随迁子女教育政策,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条件与普通公办学校基本一致,但具体执行可能因年度调整,建议以当年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以下是整理的要点(截至2023年):

    一、基本报名条件

    居住证与社保要求

    父母至少一方在珠海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或居住登记满一年)。

    在珠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之一)满一年(计算至报名当月)。

    合法稳定就业或住所:父母需提供在珠海的合法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

    学籍要求:随迁子女须在珠海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应届毕业生),并具有正式学籍。

    二、报名材料

    学生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居住证、社保缴费证明(需社保局盖章)。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或住所证明。

    初中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

    珠海市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往届生需提供)。

    三、录取政策

    同等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报考、录取资格,无额外分数线要求。

    志愿填报:可通过中考志愿填报系统选择珠海一职(分香华校区和心华校区),按中考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四、学籍管理

    学生录取后,学校将统一办理学籍注册,无需单独转移学籍。

    五、其他支持

    助学政策:随迁子女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或免学费政策(符合条件者)。

    升学就业:与本地生同等享受高职高考、企业实习推荐等机会。

    六、咨询渠道

    珠海市教育局:0756-2124306(基础教育科)。

    珠海一职招生办:0756-2630126(香华校区),或访问学校官网获取最新招生简章。

    珠海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注意:以上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请务必在报名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要求,尤其是社保和居住证的时限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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